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等要求,结合本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资金使用范围。
二、及时做好项目编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贫困县要将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按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报备;非贫困县编报的项目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项目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要变更的,由县(市、区)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并及时报省市备案。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加强资金项目管理
1.各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要切实加强沟通,要互相支持,互相协作,按照职责分工管好项目,管好资金,确保年度内无项目资金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2.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
3.请各县(市、区)及时将资金到账、拨付、安排及项目维护、立项、实施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督电话:12317 0913-2930388)邮箱:wnfp325@163.com
附件:2018年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计划表
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2018年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市县 |
资金规模 |
渭南市 |
3934 |
临渭区 |
617 |
华阴市 |
107 |
华州区 |
360 |
潼关县 |
58 |
大荔县 |
614 |
澄城县 |
418 |
合阳县 |
726 |
蒲城县 |
515 |
富平县 |
216 |
白水县 |
243 |
高新区 |
20 |
经开区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