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发现有个别社会组织或团体未经我局同意或授权,以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名义从事多种形式的文旅会议和活动。为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举办会议及活动的权威性、合法性和实效性,保障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特此通告:
从即日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及直属单位、各景区管委会、各社团组织、各文旅企业,未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或授权,一律不得以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义举办各类会议和活动。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支队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冒用我局名义从事商业或其他活动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