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洁)“认缴出资额须5年内缴足。”“产权是资产权属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股东出资未到位,单纯的股权转让是没有办法规避风险的。”12月19日,在由市国资委举办的市属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培训会暨《公司法》解读讲座上,专业人士讲解相关规定。
培训会上,市国资委资本运营科负责人结合省国资委最新印发的《省属企业产权管理操作指引》文件讲解了市属企业产权管理工作规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负责人就新《公司法》及配套法规涉及登记制度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沈卫玲围绕新《公司法》,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多个方面,通过详细的案例就国有企业如何依法治企,更好规范管理等方面展开了颇有见地的讲解,让在场的企业高管有所收获。
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起,新《公司法》正式施行。新《公司法》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作出重大调整。其中,明确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将实缴出资信息作为公司强制公示事项,再配套规定了催缴出资、股东失权以及出资加速到期等制度,并加大了对违犯实缴出资相关法律责任的行政处罚力度。
市国资委资本运营科负责人表示,培训旨在提升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和市场主体登记规范水平,提高依法治企能力,助力国有企业做好新《公司法》的理解与应用。
全市委托管理市属企业的行业部门业务负责人、委托管理市属企业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各市属直接监管企业法务部、财务部、资产(资本)运营部、投融(发展)资部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重要子企业财务、法务人员;已纳入城投、产投集团合并报表的县级龙头公司法务部、财务部、资产(资本)运营部、投融(发展)资部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